相关法律规定,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主动让证人出庭作证。
相关法律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。
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,不能作证。
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,证人应当出庭作证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人民法院许可,可以通过书面证言、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:
(一)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;
(二)因路途遥远,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;
(三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;
(四)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。
一审证人没有出庭,二审可以出庭作证。《民事诉讼法》: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,除依照本章规定外,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。
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。
没有规定做几次笔录。证人是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,就是自己感知的信息,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,所以,在刑事诉讼中,为了保证案件真相,可能对证人多次询问,确认某些案件细节,排除案件细节的矛盾之处,保证案件能够不枉不纵,体现实事求是的办案宗旨。
对于证人需要做几次笔录次数没有一定的限制。证人虽然有作证的义务,但证人不是嫌疑犯,不受公检法机关的约束。
如果证人在派出所被要求多次作笔录,多次要求陈述等,证人不愿意继续下去了,可以表示拒绝,公检法机关没有权利干涉证人的自由。
你好,问几次视具体情况而定,一般一次即可;另,作证是公民的义务。也可能多次
一般就做一次,除非有新案情